“我就是愛面子,當時也沒想那么多,更沒想到辦假存單竟然犯法了……”近日,站在路橋區(qū)人民法院的法庭上,年近6旬的被告人潘某悔不當初。
潘某在路橋一單位當保安,因為開朗健談,平時人緣很不錯。“潘老,有沒有余錢,兒子結婚,等著用錢?!币惶?,潘某在和同李某事閑聊時,李某問他可否借錢解燃眉之急。
“沒問題!過幾天我弟弟借的20萬元馬上還我,借給你?!迸四巢患偎妓鞯卮饝?。然而,這只是潘某的一句大話,根本就沒有“弟弟借的20萬元”這回事兒。
說出去的話,潑出去的水,就在潘某為這20萬元發(fā)愁時,他在一條小弄堂里的柱子上發(fā)現“辦假證”的小廣告。于是,撥打了上面的電話定做“存單”,并支付了360元。沒過幾天,一張面額20萬元的銀行存單還真到了潘某手上,他興奮地交給了李某。
本以為這事到此為止,誰知道過了幾個月,李某拿出這張銀行存單,要求潘某一同去銀行將這20萬元取出來準備還欠款。潘某覺得這下糟了,但迫于無奈還是與李某一同去了銀行,銀行柜員馬上識破了這張假存單并報警。
潘某萬萬沒想到自己做假存單的行為,觸犯了法律,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。路橋區(qū)人民法院審理后,綜合考慮被告人潘某犯罪事實、社會危害程度及認罪認罰表現等,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緩刑二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。
編輯:褚淑華 責任編輯:劉錦萍 審核:陳瑤質